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购置关键设备,年产11亿片太阳能高效硅片技改项目
项目内容:太仓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新增购置工件板脱胶机2台、硅片脱胶机2台、自动插片机12台、清洗机12台、硅片分选机12台、高pH废水压滤机2台、切割液压滤机14台、冷却液循环系统2套。对现有一期、二期项目160台砂浆线切片机进行技术改造,原生产工艺“多线切割”工段改为采用金刚线切割工艺。该项目工艺改造后,全厂硅片生产能力由3.42亿片/年增加至11亿片/年。
项目建设地点:太仓港港口开发区银港路88号
二、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质量:SO2、NO2、PM1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制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监测表明,各监测断面水质较好,pH、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悬浮物、溶解氧均能达到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3、噪声质量:厂界现状监测点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表明拟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各测点pH、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细菌总数、氟化物、铁监测值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Ⅰ类标准;氯化物、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Ⅱ类标准;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氨氮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V类标准;铅,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V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项目建设用地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施工废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施工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多线切割工段产生的切割废水,脱胶、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员工的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气包括多线切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氨气、硫化氢;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胶桶、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刚线、碎硅片、废树脂胶、废树脂板、不合格硅片、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硅泥、污泥以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该废气产生量小,分散点多,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对切片车间加强通风;本项目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厌氧池会产生臭气,由无组织排放。
2、废水:建设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切割废水、设备工件清洗废水、脱胶清洗废水、硅片清洗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弃水。生活污水直接接入统一进入区域污水管网入江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管网进入江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3、本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胶桶、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刚线、碎硅片、废树脂胶、废树脂板、不合格硅片、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硅泥、污泥以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对于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则交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
5、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位于江苏省太仓港经济开发区内,符合港区规划;项目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本项目风险源风险较小,通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切割废水、设备工件清洗废水、脱胶清洗废水、硅片清洗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弃水。生活污水直接接入统一进入区域污水管网入江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经管网进入江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采用防治措施后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与现状值叠加后小于其标准值,不会影响到保护目标。根据计算,本项目在原一期、二期两个车间及污水处理设施各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项目所在地周围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1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和环境保护目标。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种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的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预测,厂区的噪声设备在厂界均能达标排放。与本底值叠加后,噪声值虽有小幅上升,但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因此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且厂界附近无居民区,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池全部采用砼结构,同时对生产过程严格控制,定期对管道、设
备等进行检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废物料等污染物的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的现状使用功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九、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仓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62292600
传真:0512-33003693
电子邮箱:41016152@qq.com
通讯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银港路88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 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63
传真:025-85699051
电子邮箱:30927875@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