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要求,1月9日,市安监局对禁放区内已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回头看”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零售点未拆除烟花爆竹店招牌,责令店主当场予以拆除,同时向店主发放《太仓市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告知书》并督促店主遵守《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也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市民主动将家里零散烟花爆竹就近交到街道办、居委会设置的固定回收点。
1月16日,市公安局、安监局对全市禁放区内7个固定回收点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1月18日,市公安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行动,将禁放区内零售网点回购的烟花爆竹、市民主动上交的零散烟花爆竹和2017年打非治违收缴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进行统一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