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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

【发稿时间 :2017-03-01 15:28:08 阅读次数: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人员密集,是传染病高发场所。为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防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我所启动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以学校传染病防控、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生活饮用水、教室和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管理等方面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学校的教学环境卫生(教室采光、照明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饮用水管理制度,直饮水供水设备维护情况及水质监测情况;是否建立相关传染病防控制度并专人负责,是否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所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医疗机构是否具备有效许可证,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的具体执行情况,学生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等。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核对、摸清学校卫生相关底数信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认真整改,对违法行为应立案调查处理。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报,重要情况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向当地政府报告。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卫生管理培训,加强基层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逐步提高我市学校卫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