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太政办〔2016〕133号)文件精神,我委对各区镇上报的新型职业农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各区镇现场公示后无异议,章雪玙等212名符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条件,现予公示。
附:认定职业农民汇总表.xls
太仓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