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太仓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规定相关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反馈至太仓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太仓市行政中心6号楼6A1802,邮编215400,电话0512-53890320)。
附件:太仓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太仓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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