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目标申报范围。将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支出,300万元以下、但涉及政府实事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的专项资金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范围。此外,其他有项目资金的部门至少申报一个项目,从而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目前,已申报153个绩效项目。
二是强调申报流程节点。2018年绩效目标申报与预算编报同步,“二上”时,部门对符合条件项目的绩效目标及资金规模同时在绩效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未上报的,暂不安排预算。
三是提高绩效目标质量。在“扩面增量”的同时,把好“质量关”。各预算单位须对纳入申报范围的项目阐明投入、产出、效果等有关情况,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及量化的绩效指标,对项目资金来源的组成情况作全面反映。对于未申报过绩效目标的单位,财政部门将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一对一”辅导其完成绩效目标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