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充分发挥社区广纳各方、包容共享的载体作用,引导社区居民更广泛地参与社区治理,近期,太仓市民政局接连出台《关于在村(居)委会中推行“兼职委员制”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村(居)委会兼职委员聘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下阶段打造一支村(居)委会兼职委员队伍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
《通知》进一步阐述了做好村(居)委会兼职委员聘用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视兼职委员在发动居民参与、加强社区协商方面的潜力。提出力争三年内,村(居)委会“兼职委员制”在城乡社区实现“全覆盖”。重点在如何规范落实村(居)委会“兼职委员制”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村(居)委会兼职委员聘用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和市统一部署,按照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村(居)委会兼职委员队伍的要求,依法选出并聘用素质优良、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的村(居)委会兼职委员。要通过兼职委员聘用工作,进一步增强村(居)委会民意代表性,保障村(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激发基层发展活力。
二是严格规范村(居)委会兼职委员聘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主要是落实“三个明确”和“四个步骤”。“三个明确”是指明确兼职委员职数(兼职委员人数不得超过专职委员规定职数的三分之一)、明确兼职委员产生条件、明确兼职委员待遇和职责。“四个步骤”指的是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签订承诺书并颁发聘书。 文件对兼职委员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流程、候选人范围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从制度上保障聘用工作的落实。
三是切实加强对村(居)委会兼职委员聘用工作的领导。村(居)委会兼职委员是社区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镇(区、街道)、切实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规组织实施兼职委员聘用工作。要主动加强走访、联络和沟通,摸清候选人底数,做好前期意愿征询工作。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调动兼职委员的工作积极性;统筹安排部署。根据各自实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规范有序完成兼职委员聘用工作;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村(居)委会兼职委员聘用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选举工作要求努力营造依法选举、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