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与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沿江支队第二大队签订了2018年联动执法协议,标志着我市与省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共同正式建立起了信息共享、快速响应、综合管理的机制。
此份联动执法协议包含指导思想、工作机制、工作要求
等三方面内容,从联动执法、信息通报、联络机制等方面对本年度的联合执法方式进行了明确。双方将依托G15沈海高速太仓主线收费站、沙溪收费站等地,定期联合开展交通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形成地方与高速公路执法统一号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此次协议的签订真正实现了我市与省高速沿江支队在执法权限和执法职能的无缝对接,形成对“两客一危”车辆监管及重大案件查处形成执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