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政发(2016)65号《市政府关于修订太仓市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太仓市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农药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现对参与2017年太仓市秋季农药集中采购的供应商实行资格审核备案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药采购目录(详见附件表一)
二、供应厂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农药需是江苏省农药主推品种及太仓市试验、示范且效果好的农药品种。
三、供应商需提交材料及时间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法人企业递交备案预审材料,预审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及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均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 ?/span>递交备案预审材料时间:自本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7年11月14日下午17时止(每日9: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四、公告方式
此公告刊登在
太仓市农业委员会(http://www.nmghyxj.com/site_dept/007022/index-even.html),
太仓市供销合作总社(http://www.nmghyxj.com/site_dept/007012/index.html),
通过审核备案的企业公告亦刊登在以上网站,敬请注意。
五、联系方式
太仓市农药集中采购工作小组
郑小姐 手机:13291087578
办公电话:0512-53522895
QQ:465097706(电子文件请传此QQ上)
地址:太仓市东亭北路22号8105室
邮政编码:215400
请有意向厂商派人或快件按时送达(以邮戳为准)。
太仓市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